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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



2007年11月6日  
  

    国家旅游局 (2007年9月)(2007-10-23) 来源: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

  2006年,我国星级饭店数量继续保持适度增长。到2006年末,全国共有星级饭店12751家,比上年末增加923家,增长7.8%;拥有客房145.98万间,比上年末增加12.76万间,增长9.6%;拥有床位278.55万张,比上年末增加21.38万张,增长8.3%。
   
    2006年,全国星级饭店的经营情况良好。全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482.86亿元,比上年增加136.17亿元,增长10.1%;上缴营业税108.12亿元,比上年增加30.96亿元,增长40.1%。
   
    一、全国星级饭店的构成情况
   
    (一)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
   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,在全国12751座星级饭店中,国有饭店为5832座,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45.7%;集体经济饭店为902座,占7.1%;外商投资饭店为256座,占2.0%;港澳台投资饭店为329座,占2.6%。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,共占全部饭店的57.4%。此外,联营、股份制、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5432座,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42.6%。
   
    从客房间数来看,在全国星级饭店拥有的145.98万间客房中,国有饭店共有66.59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5.6%;集体经济饭店共有8.46万间客房,占5.8%;外商投资饭店共有5.79万间,占4.0%;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7.49万间客房,占5.1%。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60.5%。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57.65万间,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39.5%。
   
    (二)按规模划分
   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:(1)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113座,共有7.48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5.1%;(2)客房数在300-499间的饭店471座,共有17.30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1.9%;(3)客房数在200-299间的饭店1014座,共有24.39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6.7%;(4)客房数在100-199间的饭店3978座,共有53.77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6.8%;(5)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7175座,共有43.05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9.5%。
   
    (三)按星级划分
  截至2006年底,全国共有:(1)五星级饭店302座,共有11.52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7.9%;(2)四星级饭店1369座,共有29.00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9.9%;(3)三星级饭店4779座,共有59.85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1.0%;(4)二星级饭店5698座,共有42.41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9.1%;(5)一星级饭店603座,共有3.21万间客房,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.2%。
   
    二、 分地区的星级饭店情况
  
    全国12751座星级饭店分布于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如下:
    (一) 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座数排列,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:(1)广东1146座;(2)浙江1023座;(3)云南867座;(4)江苏799座;(5)北京700座;(6)山东645座;(7)湖北578座;(8)湖南501座;(9)辽宁497座;(10)四川485座。
   
    (二)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客房间数排列,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:(1)广东15.10万间;(2)北京11.28万间;(3)浙江10.84万间;(4)江苏9.31万间;(5)云南8.76万间;(6)山东7.73万间;(7)上海5.89万间;(8)四川5.57万间;(9)辽宁5.51万间;(10)河南5.22万间。
   
    三、全国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情况
   
    2006年,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1.03%,比上年提高0.07个百分点。其中: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6.4%;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4.3%;三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1.3%;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6.9%;一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3.1%。
  
    (一)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
    2006年,在全国12751座星级饭店中,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60.1%,比上年提高下将0.1个百分点;集体企业饭店58.7%,比上年下降0.4个百分点;股份合作饭店58.7%,比上年下降1.2个百分点;联营饭店58.7%,比上年下降1.5个百分点;有限责任饭店62.2%,比上年上升0.4个百分点;股份有限饭店64.0%,比上年上升1.0个百分点;私营饭店58.9%,比上年上升0.6个百分点;其他内资饭店58.4%,比上年上升2.2个百分点;港澳台投资饭店66.3%,比上年下降1.1个百分点;外商投资饭店65.7%,比上年下降1.1个百分点。
   
    (二)按规模划分
 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:(1)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5.4%,比上年下降0.8个百分点;(2)客房数在300-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4.1%,比上年下降0.1个百分点;(3)客房数在200-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.8%,比上年提高0.32个百分点;(4)客房数在100-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1.0%,比上年下降0.4个百分点;(5)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7.6%,比上年上升0.5个百分点。
  
    (三) 按地区划分
   2006年,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,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:(1)湖南75.0%;(2)山东68.1;(3)贵州66.1%;(4)江西65.9%;(5)浙江64.0%;(6)江苏63.8%;(7)山西63.7%;(8)上海63.7%;(9)辽宁63.0%;(10)河南62.7%。
   
    四、全国星级饭店的营业收入情况

    2006年,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482.9亿元,比上年增加136.2亿元,增长10.1%。
  
    (一) 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
    2006年,国有企业饭店营业收入599.4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0.4%;集体企业饭店营业收入66.1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.5%;股份合作饭店营业收入26.1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.8%;联营饭店营业收入6.7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.5%;有限责任饭店营业收入284.4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.2%;股份有限饭店营业收入84.1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.7%;私营饭店营业收入118.1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.0%;其他内资饭店营业收入16.7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.1%;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163.0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1.0%;外商投资营业收入118.2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.0%。
  
    (二) 按规模划分
    2006年,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星级饭店年营业收入185.7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2.5%;客房数在300-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98.0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0.1%;客房数在200-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80.8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.0%;客房数在100-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426.9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8.8%;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91.6亿元,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9.7%。
  
    (三) 按地区划分
    2006年,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,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:(1)北京183.6亿元;(2)广东省162.5亿元;(3)浙江158.0亿元;(4)上海154.1亿元;(5)江苏114.4亿元;(6)山东91.0亿元;(7)辽宁58.2亿元;(8)四川45.0亿元;(9)云南42.7亿元;(10)河南37.3亿元。
   
    五、全国星级饭店上缴的营业税金
   
    2006年,全国星级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108.1亿元,比上年增加31.0亿元,增长40.1%。
  
    (一)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: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4.9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32.3%;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.0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3.7%;股份合作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.5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.4%;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.5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0.4%;有限责任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8.5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7.1%;股份有限饭店上缴营业税金5.7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5.3%;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.7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4.5%;其他内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.0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.0%;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0.0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8.5%;外商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.4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5.9%。
  
    (二) 按规模划分: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0.2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9.4%;客房数在300-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.4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4.2%;客房数在200-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6.4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15.1%;客房数在100-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0.4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37.4%;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5.8亿元,占上缴总额的23.9%。
   
    (三)按地区划分: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:(1)广东30.4亿元;(2)北京10.1亿元;(3)浙江9.1亿元;(4)上海8.0亿元;(5)江苏6.5亿元;(6)辽宁5.1亿元;(7)山东4.6亿元;(8)河南3.7亿元;(9)福建3.0亿元;(10)四川2.4亿元。
   
    六、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
    
    2006年,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.4万元/人,比上年增加0.5万元/人。
    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:(1)上海20.9万元/人;(2)北京19.7万元/人;(3)浙江12.1万元/人;(4)江苏12.0万元/人;(5)天津10.0万元/人;(6)山西9.9万元/人;(7)辽宁9.6万元/人;(8)广东8.8万元/人;(9)山东8.7万元/人;(10)新疆8.6万元/人。
   
    七、全国星级饭店的员工人数

    截至2006年底,全国星级饭店拥有员工158.0万人。星级饭店员工人数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:(1) 广东18.5万人;(2) 浙江13.1万人; (3) 山东10.4万人; (4) 江苏9.5万人;(5) 北京9.3万人; (6) 云南8.5万人; (7) 上海7.4万人; (8) 河北7.0万人; (9) 四川6.1万人;(10) 辽宁6.0万人。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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